總結之三,回到一個課題,西方文學起源的三個語系: 古希伯來、古希臘與古羅馬。參考薇依的結論,我提出用倫理與美學觀點詮釋與比較這三種文明。
古希伯來人和古羅馬人都自以為逃脫苦難。希伯來人走入舊約,透過神的恩典與書的律法(律法是我加進去的),這是希伯來的倫理基石,正義與邪惡,敵人與我的對立卻是他們美學的重要架構。不過,《舊約聖經》傳達另一美麗的哲理: justice is tempered with mercy----- 正義,但又充滿仁慈與寬恕,這是我喜歡閱讀舊約的觀點。
古羅馬人輕視「外邦人」,這種從內圈看出去的美學觀點,造就表面強勢的古羅馬文化,但卻需要依賴永遠無法補足的法律強化不完美的倫理學,用處罰當作調節失衡。直接了當,古羅馬人,徹底迷信力量!
古希臘人呢?至少史詩與古希臘作品都顯示,他們清楚了解,人太容易被擁有的力量、能力與才華誤導,所以《伊里亞德》沒有歌頌英雄,而是同情每個身陷苦難與危機的人。
薇依從《伊里亞德》體悟的功課: 不要以為任何事物可以保護我們免於命運,不要崇拜力量,不要仇恨敵人,不要嘲笑不幸的人:
我從薇依的這篇論文學到的功課,重新建立美學觀與倫理學觀點。我的人生態度是樂觀、正面與積極,所以我遵從平等與平衡原則,達觀地向前行。
我還在思考「笑」的美學與社會學,下一個學習的功課。
西蒙娜‧薇依 (Simone Weil): The Iliad or the Poem of Force: 目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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